衣食住行四大项,是人的基本要求,不太好缺少。若是想排排哪一项更重要,大概轮不上追陪末座的“行”,只是要说人们历来要求得最为奢侈而实际上又得到超级解决的,应该就是行了。可以“代衣”、“代食”、“代住”的东西至今还没有很好地设计出来,而“代步”的工具却是古已有之的。档次上得也快,到如今“私家车”、“公家车”都在与日俱增,显见出古代那位冯先生,寄人篱下了还酸溜溜地去弹着唱着“出无车”,没出息也没档次。
“发展”当然也会带来“问题”,明显的就有行车难,堵得慌,让人感受到西方的鼓励乘“公交”,虽属无奈却十分对头,我们的“公车改制”虽不缘此种无奈,却也于此大有裨益。然而,归根结底,我们可以在社会调控中“限制”什么,却不能也无法在总体上限制社会的发展,“总体”是“和”,有时更是“积”,许多“必然”和“必须”也就注定了交警叔叔的辛苦,注定了仍不能不就是行车难、堵得慌。行车的不免慨叹:“还不如走路(来得快)。”
是了,完全可以鼓励若是路不太远、事不太急,便辛苦一下双脚,步行或者踏踏单车,顺带活动活动很需要活动的身躯。可你以为这便能“不难”了也“不慌”了,那就错。于此有点切身体会——步行或踏车原本我的爱好,不是因为还没买“私家车”,也不是怕闲置了爷娘给的两条腿,只是感到走路自在而踏车方便。走了一阵、踏了一阵便又觉得也不尽然,至少在两种情况下还是会感到既不方便也不自在。
比如踏着车要右拐弯,你一旦碰到前方是红灯就惨了,脚踏、电动的车们已经把慢车道塞得严实,我们的城市公民多懒得给右行者留道,留下的当然就是“两条道路由你挑”,有耐性就等着,没耐力就推上人行道走你的路。时间耽搁不了多少,少不了的是精神上的损耗——向前面提了两回意见遭遇了许多回过头来的白眼,不再费神去说,只是心里仍免不了要想,往往会想到“公德”、“素质”之类的事情上去,有时还会“举一反三”,横生出几许感伤和烦恼。
比如要穿马路也就惨,我们城市的车辆没有“让人”的习惯,倒是在斑马线旁边有效地造就了行人的一种习惯——习惯了久久伫立两侧,夹道欢迎又欢送似的向川流不息的“车队”行“注目礼”。有三次趁打的之机,就此请教过三位师傅,得到了同样的回答:说行人过马路没规矩,不是人行线他照样去穿,你总让人,还开不开车?唉,话是无法去说了,心里还是不能不犯嘀咕:规矩是有的,行人走斑马线就是规矩,车让人更是体现“人性化管理”的规矩,只是大家在不守规矩上恶性循环起来,规矩何以成不了规矩,就硬是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化为一个难答的问题。
看来,小小的行路之事,确实不仅关涉到“路的状况”,更有些“人的状况”方面的关涉。有时私下里还义生题外地想过:在地面上走路,大约也如同在人生之路上行走,想着自己的方便也总得顾及别人的方便。我们实在该好起来,为了自己和大家都能够走得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