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父之子
文/李国文

名父之子,不一定是名人,因为名父之子,要比非名父之子,更难成为名人。这是一个定律,也是无数事例证明了的真理。

至少从文学领域看,只有法国的大仲马和小仲马这对父子,雏凤清于老凤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说得上是子承父业,后来居上的范例。舍此,还真是凤毛麟角,难得一见。

回顾我国新文学运动两位先驱人物,陈独秀、胡适,以及五四新文学的六位巅峰人物,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他们的子孙辈,有能称得上为响当当的名人的吗?答案为零。虽然以上名父的直系亲属,有的仍在从事文学活动,有的转行不再笔耕纸耘,但是,截至目前,这班文学名父之子,或之女,其成就,其声望,其知名度,其影响力,尚未出现超出他们父辈者。

我想,不是他们不想超,而是有局限。历史的河流,被父与子两代人同样成功跨过,其几率比中彩还难。对名父之子而言,先人的余泽,使他们容易满足;先人的光芒,使他们黯然失色;先人成名的时代背景,已经发生着改变,所谓“时不再来”,“机不我遇”,就是这些名父之子面临的窘境。若是从遗传的角度,从基因的角度,从耳濡目染的角度,从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的角度,名父之子成为名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不过,话说回来,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从理论上讲,应该是这么一回事;然而,龙不生龙,凤不生凤,老鼠的儿子偏偏不会打洞,实际上也是可能的另一回事。

对名父之子期望值越高(自己的期望,周围人的期望),压迫力也就越大(自己内心的压力,外部的压力)。从他出生在这个名父之家的那天起,有形的、无形的压迫力,就随之出现。在这期望的包袱和要求的负担下,其进取心,其奋斗心,必定会被拖累,必定难有进展。更何况,名父犹如一座高山,屹立在他面前,要想达到那样的高度,已属奢望,还想超越这个高度,岂非痴人说梦?

“据说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在东宫的时候,每听到他父王在外国打胜仗的消息,就要发愁,生怕全世界都给他老子征服了,自己这样一位英雄将来没有用武之地。”这是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序文中的一段话,本意是说唐诗的高峰以后,宋诗如何别开生面的思考。而对一位有远大抱负,有豪情壮志的名父之子来说,确实会产生出这种杞人之忧的。

好在这个世界上,亚历山大大帝只有这么一位。

名父之子很难超越,要从根儿上寻找原因。于是我想起在《国语·鲁语》中,读到过的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向义,劳也。”何谓“沃土”,就是指名父为其子所创造下来的优越环境,丰裕生活,良好氛围,安适条件。有句谚语“大树底下好乘凉”,就是这个意思。

名父之子在这棵大树底下,遮风雨,蔽烈日,摘果实,赏鲜花,热了有人打扇,冷了有人送暖,饿了饭碗端上,渴了饮料侍候。周围是艳羡的目光,逢人是恭维的笑脸,从小长到大,格外呵护,快乐王子,无忧无虑。所以,名父之子,享现成者多,托荫庇者多,好依赖者多,等靠要者多。日久天长,快活自在,自然是坐着不如躺着,累着不如歇着,惰性大于进取,惰性高于勤奋了。如此这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懒货,要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名人,显然是很难很难的。

如果无法超越,做一个守成的、本分的、规矩的、端多大的碗吃多少的饭的名父之子,也是不错的选择。但实际上,犹如清人赵翼在其《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中,有一篇《名父之子多败德》的读史心得,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有不少的名父之子,却走向了其父辈的反面。赵翼举了很多唐朝的例子:如房玄龄,如杜如晦,都是唐朝李世民视为股肱的宰相。“玄龄善谋,杜如晦善断,当世语良相,常称房、杜。”但他们两位的后裔,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如晦的儿子杜荷,都是在武则天当政期间,因为谋反而被诛杀。如果说这两位名父之子的死,有武则天的政治迫害因素的话,那么高宗、武后时的名相狄仁杰,他的儿子狄景晖,则是咎由自取的败类了。“官魏州,以贪暴为民所恶,并毁仁杰生祠。”因他生性残忍,虐杀无辜,当地老百姓被欺压得无以为生,起而抗争,愤怒的群众将他父亲的生祠推倒。

开元时期与姚崇同为名相的宋,“直声震天下,而其子(宋)浑等,流荡无行,为物议所薄”。同样,历事肃宗、代宗、德宗的名相李泌,“其子(李)繁乃党于裴延龄”。而这个裴延龄,是当时人所共识的坏蛋,这个名父之子,竟然与其沆瀣一气。“阳城劾延龄,属繁书疏稿,繁即默识以告延龄,使得先奏。”赵翼叹息道:“此皆名父之子,而败德坠其家声,不可解也。”

明代也是如此,李贤所著的《古穰杂录摘抄》,其中有一则笔记,起句为“(杨)士奇晚年泥爱其子。”“泥爱”,即“溺爱”也。这就是说,名父之子的走向反面,除了主观因素(不成才),客观因素(大树下)之外,名父的纵容不察,疏于管教,也是一个因素。生于公元1365年,死于公元1444年,差几天就八十岁的杨士奇,历事惠帝、成祖、仁宗、英宗四朝,是位名相。这位老先生亲身经历了辅臣地位逐步提高的过程。若不是他“泥爱”其子杨稷,弄得声名狼藉,最后搭上老命,这位元老政治家的一生,本可以画个更圆满些的句号。

李贤这样写道:“士奇晚年泥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见其暴横,以实来告,士奇反疑之,必以子书曰,某人说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书,反毁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乡里故,挠其所行,以此诬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恶者。有阿附誉子之善者,即以为实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及被害者连奏其不善之状,朝廷犹不忍加之罪,付其状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犹慰安之,恐致忧。后岁余,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天下传诵。”

至于清朝龚自珍的儿子龚橙,那是最为突出的例子。

由于毛泽东在其著作《农村合作化高潮》一书中,引用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这首七绝,诗人龚自珍的名字便广为人知。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诗人,以他词中的灵韵,诗中的精魂,文章中的气度,论者誉他为清文学史的压轴人物,“定庵之才,数百年所仅有也”(清人沈曾植语)。这些评价,并非过甚之词。

龚自珍同时还是一位思想家,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魏源和林则徐是他最为志同道合的朋友,当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到广州去查禁鸦片的时候,他曾经自告奋勇,要与他同行,为其效力。收在他《定庵文集补编》中的《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就是为林则徐的禁烟此行出谋划策、贡献良多的一封长信。林则徐在给他的复信中,说道:“惠赠鸿文,不及报谢。出都后,于舆中绎大作,责难陈义之高非谋识深远者不能言,而非关注深切者不肯言也。”对龚的见解、龚的韬略、龚的赤诚、龚的爱国之心,评价是非常高的。

“名父之子多败德。”赵翼的这句从全部“二十二史”得出的结论,再没有比龚自珍的这个十恶不赦的儿子,更为典型的了。这位名父之子,叫龚橙,一个地道的混账东西,一个地道的浪荡之人,而且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卖国贼。恐怕龚自珍自己万万想不到,甚至很多中国读者,欣赏其瑰丽诗词,赞叹其奇绝文章,敬佩其政治敏感,震撼其末世呐喊,也都想不到一个如此强烈爱国的名父,却生出这样一个极端卖国的“名”子。

看来,名父之子,一旦坏,必然坏得特别快,而且加倍的坏。因为优裕的外部环境,极可能成为名人之子变坏的最佳土壤。在森林里,越毒的蘑菇,在肥沃的泥土中,生长得也越鲜艳,毒性也越大。据野史《半伦传》载:“定庵好藏书,富甲江浙,多《四库》未收本。半伦幼好学,天资绝人,于藏书无所不窥,为学浩博无涯涘。既长,随定庵入都,兼识满洲、蒙古、唐古忒文字,日与色目人游,弯弓射马,居然一胡儿矣。”其实,他的资质,他的才华,他的聪明,他的根底,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弱于乃父的。清人孙静庵笔记《栖霞客野乘》,其中有一则《龚定庵轶事》,提到他的这个不肖之子龚孝祺,即龚橙。说他“喜改定庵文稿,每置定庵木主于案,凡改一句一字,则以竹杖击木主曰‘某句不通,某字不妥,尔为我父,故为改易,不敢欺饰后人也’。”从这一点看,无论是巧作聪明也罢,还是佯狂作秀也罢,说明他确实不愧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龚定庵的儿子。然而,名父之子,太容易得到想得到的东西,而且也用不着费力气就得到比期想更多的东西,干吗还要上进,发愤,深造,图强呢?

可想而知,“好作狎邪游”,“日挥千金”,“鬻其先人金石书画殆尽”的这个龚橙,声色犬马,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恃才傲物”, “居恒好谩骂人,视时流无所许可,人亦畏而恶之,目为怪物,往往避道行”,“居海上十数年,与妻子未尝一见”,儿子去见他,“辄被斥逐”,“与胞弟念匏亦不睦”,“其家人亦无敢与往”。最后,他混到除了一个小妾外,成了六亲不认的孽子。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叫做“龚半伦”。人家问他:“龚先生,何以自号‘半伦’?”他说:“半伦者,无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伦俱丧。而尚有一爱妾,故曰‘半伦’也。”

龚自珍当然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如此之不成器,而尤其没想到的,他竟成为火烧圆明园的帮凶。这就是龚自珍在九泉下永远为之不安的孽障了,因为他对于西方殖民主义者,有着最清醒的认识。据章炳麟《检论》称,龚自珍曾为文论述:“近惟英夷,实乃巨诈,拒之则叩关,狎之则蠹国。”可是,他的儿子偏偏当了英国殖民主义者头子巴夏礼的谋主,一个为其出尽坏主意的狗头军师。甚至,“投靠威妥玛,嫁女为洋人妾,诱引联军进圆明园”。

历史就是这样无情地戏弄着人类,革命的父亲,生出不革命甚至反革命的儿子;爱国的父亲,生出不爱国甚至卖国的儿子;有学问、有文化、有思想、有智慧的父亲,生出愚昧的、无知的、甚至白痴的呆傻儿。龚自珍的这个儿子,可倒并不呆,并不笨,他为英法联军做向导,直奔西直门外,扑向圆明园,却成了点起了第一把罪恶之火的败类。

《清朝野史大观》卷一,有更详细的记载:“定盦子孝拱,晚号半伦,半伦者,无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而尚劈一妾,故曰半伦云。半伦少好学,天资绝人,顾性冷僻而寡言语,好为狭邪游。中年益寥落,至以卖书为活。英人威妥玛方立招贤馆于上海,与之语,大悦之,旅沪西人均呼为龚先生而不名,月致百金以为修脯。庚申之役,英以师船入京,焚圆明园,半伦实与同往。橙单骑先入,取金玉重器而归。”

而据《圆明园残毁考》这篇史料,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后,“所以焚掠圆明园者,因有龚半伦为引导。半伦名橙,字珍子,为人好大言,放荡不羁,窘于京师,辗转至上海,为英领事纪室。及英兵北犯,龚为向导曰:‘清之精华在圆明园。’及京师陷,故英法兵直趋圆明园”。

对于这种引狼入室的汉奸行为,咸丰十年八月癸亥的谕旨里,奕有过这样一段话,也足以佐证龚半伦为敌前驱的罪不可逭:“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刁恶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逃到热河承德的这位皇帝,在诏谕里出现“汉奸唆使”之词,当有所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有头有脸之辈,自然是冲着龚自珍这样有名之人而言。若诗人地下有知,将何以堪?

如今谈到这位大名人,自然不会马上联想到他的不肖子的。但只要谈到火烧圆明园,就不能不涉及引导英法联军烧毁一代名园的龚半伦。而提到这个丧心病狂的汉奸,就难免要想起龚自珍。这个逆子,确确实实给这位晚清大诗人的一世声名抹了黑。想到这一点,不管是名父,还是非名父,都是应该引以为戒的。

尤其是作为名父之子者,能不以此类推,而慎乎其慎乎!

责任编辑/姜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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