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跪是中国传之久远的国粹,恐怕不会有多少人产生异议。就连刚刚懂事儿的三岁小孩儿,也知道下跪是一种什么样的动作。当父母一声“跪下”的断喝如炸雷般响起之时,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全身颤抖,双膝发软,两腿弯曲向下,身子趴伏在地……这一带有惩罚意味的启蒙教育留下的心灵创伤之大实在无可比拟。
下跪与走路、屈身、仰卧等其他躯体行为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独特之处,它之所以被人们格外看重,关键在于它的象征意义。
在国人眼中,下跪往往涉及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膝盖一软,双腿一弯,不仅身子矮了一截,更要命的是内在精神也随之萎缩变态。于是,下跪也就似乎成了奴才们的专利,被视为屈服、羞辱与卑贱的象征。
就本心而言,谁也不愿低人一等做奴才,谁也不肯向强暴屈服低头,谁也不堪忍受欺凌侮辱。然而,我们自己不想做或不愿做的事情却往往将其强加于他人,有时甚至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尽管不少人并未这样做过,但只要碰上适当的机会,不仅照做不误,可能还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敢断言,在潜意识深处,我们常常高高在上地将他人视为跪伏在地的奴才。
这恐怕与我们的历史与传统脱不了干系。
中国人是什么时候将下跪这一自然的躯体动作纳入社会化的秩序范畴,现已无从查考。儿女向父母下跪,父母向政府官员下跪,官员向皇帝下跪,皇帝向父母下跪……大伙儿就这样无一幸免地你跪我、我跪你地跪来跪去,不知不觉跪了几千年。有的出于礼节,有的出于自愿,有的出于强迫,不论何种情形,反正这膝盖一软,所谓的尊卑高下仿佛立时可见。我在陕西博物馆见过一尊古人跪拜的玉石雕刻,不仅双膝跪地,就连双手与上身也全部贴于地面。已从爬行进化到站立的人类只要这么一跪,哪里还有什么人格与尊严可言?
大伙儿跪了几千年,跪出了惯性,跪出了风采,跪出了传统,以至于清朝末年的改良派领袖康有为也为之辩护,说什么人的两膝生下来就是为了下跪用的。奴才跪惯了,若让他与主子一视同仁地站或坐,恐怕还真有点儿无所适从呢。
其实,奴才与主子并没有什么严格之分,只不过扮演的角色不同罢了。今日是主子,明日有可能就是一个奴才;对下是主子,对上就是十足的奴才;主子与奴才,于国人而言,犹如硬币的正反两面儿,不过是一副二者兼备的面具而已。因此,凡是让人下跪或有过类似心理的所谓的主子,我们都有理由将其视为卑劣十足的奴才。
颇具意味的是,一贯讲求中庸之道的国人在对待下跪的态度上却走极端,要么高高在上接受跪拜,要么诚惶诚恐趴伏在地;要么做主子,要么当奴才,就是没有相互平等的民主意识。
曾经见过一则有趣的报道,时间虽然过去了许多年,却常留脑海永难忘怀。1998年,我国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负伤住院,她的父母当即赶往美国长岛,以中国传统方式双双跪在主治医生里奥内面前,求他救治唯一的爱女性命。里奥内当然不懂中国这一传统“国情”,见状不觉大惊,稍愣片刻,他当即回跪在地,并发誓一定要尽其所能为桑兰治疗。若在国内,求人与被求者,一方下跪,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如此似乎不能表达诚意或打动对方。而被求者也会理所当然地接受下来,他所能做的,至多不过趋前扶起对方,断不会向求人者回跪。而里奥内却这样做了,在他看来,救死扶伤是医生不可推卸的职责与本分,病人与医生,人格是平等的,他当不起下跪大礼,只有通过回跪的方式,才能获得一种平衡与对等。
下跪既是一种外在动作,也是内心无意识的流露,更是一种绵延至今的封建传统,还是某一具有特殊意味的文化符号……其实,国人在齐刷刷下跪的同时,天空中一直回响着另一种不同的声音:下跪是野蛮的遗留,是愚昧的产物,是可耻的象征。民间有言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士可杀而不可辱”……
只有迫人下跪的主子意识与自我下跪的奴才意识彻底消除,才是现代文明平等观念的真正勃兴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