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是大众的鸦片

(外一篇)

文/徐怀谦


  明星离不开绯闻。一方面是这个圈子里有那么一些人生性自由、狂放,拈花惹草在他们看来是家常便饭;另一方面,有些明星靠制造绯闻,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使自己永远处于大众关注的焦点,以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虚荣心,所谓“无绯不红”嘛。
大众离不开绯闻。没有绯闻,就跟黄金时间没有好电视剧看一样,让人心里没着没落似的。没有绯闻,生活就少了许多乐趣。你想,老百姓天天忙着上下班,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如果没有明星的绯闻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够无聊的啊。有了绯闻,大众的好奇心才能得到满足——今天这个女星和某某拍拖了,明天她和另一位男士手牵手逛街了,说得有鼻子有眼,就跟他们是狗仔队,亲眼看见似的。
其实,说白了,明星的绯闻不过是明星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只是因为明星是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具有新闻价值,炒作明星绯闻才成为电视台提高收视率、报纸吸引读者眼球的重要手段。然而既然是绯闻,它们的品位就不会太高,不过是饮食男女之间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事,被媒体拿来无中生有,添油加醋一番,就变成大众的娱乐、大众的狂欢了。且不说绯闻的真假,即使是真的,人家和谁上过床,是否有私生子,那只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干卿何事?如果他们触犯了法律,比如聚众淫乱、吸毒,那自然有法律来制裁他们;如果是性泛滥,那也会有性病、艾滋病来惩罚他们,都用不着大众替他们操心。
可是,有些媒体不这样认为,它们觉得自己是“包打听”,拥有对所有隐私的知情权。于是,从阮玲玉、玛丽莲•梦露、黛安娜王妃、布兰妮到陈冠希的艳照门,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几乎在全世界同时直播。尽管国家一再重申传播艳照是违法行为,可是你从网络的点击统计来看,没有人认为这是违法,他们只是觉得好玩而已。没有人意识到这种传播本身就是对当事人最大的伤害,他们才不管这些呢,集体窥隐、集体吸鸦片,也算是网络时代赐给大众的娱乐节目吧。所以,表面看来,大众是追星族,他们追捧明星,崇拜明星,实际上,他们只是在消费明星。当绯闻产生的时候,这种消费就达到一种近乎疯狂的程度——媒体与大众携手,把明星拉到舞台上裸身示众,他们已经不再拥有个人隐私和生命尊严,甚至他们的死也不能唤起人们的半点同情。当年,“人言可畏”四个字逼死了阮玲玉;后来,玛丽莲•梦露、黛安娜王妃都成了流言的牺牲品。时过境迁,当人们对他们的事业、爱情、生命表达应有尊重的时候,事实上,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不过是在满足自己的窥隐癖,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人与明星同时代,他们也是流言的帮凶而已。
曾经以为绯闻是明星的专利,现在才知道,敢情大众一不小心也可以成为绯闻的主角。据《南方周末》2008年3月6日报道,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女干部张琛就被湖南经济电视台认定为他人的情妇,被偷拍录制成节目,“一举成名天下知”。人家电视台主持人对传闻的真假才不关心呢,她关心什么呢?“我们同时段节目竞争非常激烈,我们要跟黄金档的电视剧竞争,要跟同类节目竞争……还要拼收视率!”“Dramatic(戏剧性)是永远放在第一位的。”这就是媒体的逻辑。因为这样的逻辑,北京电视台的“纸馅包子”事件出笼了;因为这样的逻辑,安徽广播电台居然每天播出涉性淫秽下流节目。绯闻的走向大众,也让我们意识到,如果你总是津津乐道于明星的绯闻而不觉得脸红的话,那么,说不定有一天绯闻真的会找到你头上来,就像马丁神父说的:“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为我站起来说话了”;另一方面,我们不禁要问:是谁赋予了媒体随意侵犯公民隐私的权力?面对所谓“收视率”、“戏剧性”的辩解,我们要问该主持人:你把自己和丈夫做爱的镜头搬上电视,肯定有高收视率,可是你为什么不做?是还有那么一点羞耻之心吗?是伤害别人更好玩吗?这一切,只能说明某些媒体的逻辑是强盗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逻辑。
绯闻是大众的鸦片。鸦片可以止咳,但它毕竟是毒品,对人体危害极大。绯闻可以娱乐大众,但它的负面影响更是不可低估——它对传统性道德的颠覆,对公众窥隐(阴)癖的刺激,对生命尊严的挑战,远远没有引起世人的警醒。在绯闻面前,你愿意做一个瘾君子吗?不要犹豫,你一定要作出选择!



良心、血性PK昏庸、腐败


当年一部《河南人惹谁了》引起了全国的热议,如今,王开林又出版了一部同样为地域文化张帜的著作《敢为天下先——湖南人凭什么纵横中国》,想必也会让很多人议论纷纷。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湖南人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说“半部中国近代史由湘人写就”不会有什么疑义。从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黄兴、蔡锷、宋教仁、谭嗣同到魏源、陈天华、齐白石,哪一个不是响当当的人物?更不必说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等当代雄杰了。
在这部集中展示湘人特质的书中,作者撷取了二十六位较有代表性的人物进行剖析,试图通过这些个案,让人们了解到湖南人的蛮、辣、勇、智是怎样炼成的,体悟到地域文化的共同性(人物性格的共同特点)和多样性(人物的多重性格)。所以,我们不仅看到曾国藩、左宗棠、黄兴、蔡锷、杨度等众多熟悉的身影,也看到易顺鼎、八指头陀等一些陌生的面孔,甚至还有叶德辉这样的痞子学者。因为本书的主旨在于展示湘人的性格特点,并不在于为人物树碑立传,所以,作者在刻画每个人物时,并不是面面俱到,而是突出其身上的某一个或几个特点,从而使全书的主题更为鲜明,读来饶有兴味,而且印象深刻。
捧读此书,在慨叹湖南人“火辣刀刚不怕死,荆天棘地敢争先”的性格之余,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湖南人的这种性格在历史进程中的推动作用到底有多大?湖南人的良心、血性与晚清、民国政府的昏庸、腐败PK而落败的结局,对于当代乃至后世会有怎样的启迪?
“良心、血性”是蔡锷在总结曾国藩、胡林翼二人文治武功时得出的结论。他认为曾、胡二人本为书生,却可以跻身中外名将的行列,就因为他们有良心和血性,从而使他们身上的可能性发展到绝顶,建立了不朽的功勋。良心和血性当然不止见于这两位湘人,在蔡锷、唐群英、易顺鼎、八指头陀等人身上都有相当精彩的展现。比如,蔡锷做云南都督时,特别关心民众疾苦,云贵两省的商贾合计着要为他铸造一座高大威武的铜像,蔡锷却将这笔款子用于赈恤两省的饥民。他说:“彰人之功,不若拯人之命也。”还将自己的薪俸由六百元减至六十元,以济民困。
再比如,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党纲草案中取消了“男女平权”的条文。中国同盟会第一位女会员唐群英率女界代表据理力争,向宋教仁、林森发起质询,两人以沉默作答,唐群英怒不可遏,冲上前去,二话不说,便左右开弓,当众打了宋教仁和林森各一记响亮的耳光。还有,别号哭庵的易顺鼎极力追求当时的名伶金玉兰,以重金贿赂金玉兰的干爹许玉田,只求与美人见上一面。谁知守身如玉的金玉兰一听易顺鼎的大名,立刻把他和轻薄之徒联系在一起,拒绝见面,让易顺鼎碰了一鼻子灰。后来,年仅二十六岁的金玉兰因患白喉去世,时任印铸局代局长的易顺鼎听说尚未装殓,坚请抚尸一哭。玉兰家人再三挡驾,但见他哭得惊天动地,不得已,才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易顺鼎进入内室,抱着玉兰的寒尸,大放悲声,丝毫不减于当年哭母的水平。由于他素日体虚,这一哭之后,竟然染上重病,委顿了很久才痊愈。
敬安和尚笃信佛教,燃顶时,头上灼了四十八个香疤,从脖子到腹部还灼了一百零八个香疤,几乎是体无完肤。在宁波阿育王寺,他从手臂上割下四五枚铜钱大小的肌肉,置于佛前长明灯的灯油中;接着,又毅然将左手的两根手指在长明灯上烧断,这就是“八指头陀”名称的由来。这样的血性实非常人所及!
不错,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份超卓的良心和血性,湖南才可以涌现出曾国藩、左宗棠、彭玉麟、胡林翼等一批中兴名臣,使千疮百孔的晚清王朝在风雨飘摇中多撑持数十年之久;才可以出现那么多的第一:主张学习西方科技的第一人魏源,出使欧洲的第一人郭嵩焘,为维新变法流血的第一人谭嗣同,留日学生中为正义事业愤然蹈海的第一人陈天华……
人不可能选择时代,但是人却可以选择面对现实的方式。生逢乱世,是像湖南人一样葆有一份良心和血性,还是因循守旧,明哲保身,答案是清晰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份良心和血性有很大局限性,尤其是当它们遭遇昏庸、腐败的围剿之时。
下述英才的“非正常死亡”足以说明一切:
光绪十一年,左宗棠听到《中法条约》签订的消息,义愤填膺,连呼:“出队,出队,我还要打!这个天下他们久不要,我从南边打到北边。我要打,皇帝没奈何!”因为恶气攻心,他呕血数升,猝然而逝。
中法战事爆发之后,年逾古稀的彭玉麟以兵部尚书衔主持中越边境的军事行动,所部大将冯子材等人相继取得镇南关大捷和谅山大捷,他正要乘胜收复越南的时候,李鸿章却见好就收,上演了胜方急于媾和的怪剧。彭玉麟郁闷之外,又受瘴毒侵袭,从此一病不起。还有谭嗣同、陈天华,因患胃出血而英年早逝的黄兴(42岁),因肺癌、喉结核病逝于日本的蔡锷(34岁),被窃国大盗袁世凯派人暗杀的国民党的智囊宋教仁(32岁)……更令人激愤的是八指头陀的屈辱而死——1912年,出任中华佛教总会首任会长的八指头陀,眼见在全国各地陆续发生攘夺僧产、毁坏佛像之类的事情,他受湘中宗教界人士的全权委托,到北京与内务部礼俗司司长杜关当面交涉。在内务部,杜关的态度既强硬又恶劣,说僧产原本得自募化,充公没什么不合理的。八指头陀予以分辩,把杜关驳得无词以对,这混蛋官员恼羞成怒,诟骂之余,竟动手抽了大师一记耳光。八指头陀受此屈辱,当晚胸膈作痛,第二天一大早就圆寂了。可是像杜关这样的货色,在某高官的庇护下,居然可以毫发无损,“好官我自为之”。
洋务运动失败了,维新变法失败了,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窃取了,接下来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
中国,屈辱的中国,怎样才能走出一条制胜之路?有识之士在思考、在探索。
湘人章士钊说:“为政在人。人存则政举。政治为枝叶,人才为根本。”胡林翼说:“凡办事,首在得人……地方之事,以十万兵而不足者,以一二良吏为之而有余。”合肥人李鸿章更是自负得要命:“中国的文武制度,事事远在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
只有一个人认识到人治、德治的局限,把目光投向了西洋的法治,他就是第一位驻英公使郭嵩焘。他说:“圣人治民以德。德有盛衰,天下随之以乱。德者,专于己者也,故其责天下常宽。西洋治民以法。法者,人己兼治也。故推其法以绳之诸国,其责望常迫。其法日修,即中国受患也日棘,殆将有穷于自立之势也。”可惜他的话没有谁能听得懂。
没有法治,再多的良心和血性都将归于浪费。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并非等于改革。血的应用,正如金钱一般,吝啬固然是不行的,浪费也大大地失算。”读了王开林这部书,如果我们不能透过这些个案,引发对法治、体制等问题的思考,那么,我们的阅读就等于捡了芝麻而丢了西瓜。

责任编辑/姜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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